记者观察网山西9月19日电(记者 杨文滢)山西作为资源大省和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历史性、粗放式的煤炭开采利用,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态问题存量较大。近几年,我省在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9月19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举行的“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武耀文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近年来,山西着力从对有主矿山的“控”和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的“减”双向发力、精准施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有主矿山修复“控增量”。山西在全国率先实施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四合一”编制,着力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和系统治理。出台《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全省有证矿山共提取基金和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约300亿元,将全部持续用于实施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露天煤矿准入、临时用地还地、信息公开公示、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等8项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职责。
另一方面,无主矿山修复“减存量”。组织全省矿山图斑核查工作,初步确定全省历史遗留矿山需治理图斑8300多个,面积23000公顷,为精准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依据和目标。积极开展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重点城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三个批次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争取中央奖补资金 8.30 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2.46亿元,治理面积6700多公顷。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细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开发山西省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月度高分辨卫星影像和地理信息数据,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信息化监管水平。
下一步,山西将继续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构建协同推进、严防管控、技术引领的一体化矿山生态修复体系,全力打造我省矿山修复治理“山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