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候鸟大规模迁飞、停歇季节,也是守护野生鸟类安全的关键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春季鸟类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积极主动做好春季候鸟迁飞期鸟类保护工作。同时,要深刻认识加强鸟类保护的重大意义和保护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准确把握鸟类保护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特性,持续推进全省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全力守护候鸟迁飞安全。
明确工作职责,加密巡护监测。一是落实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发挥林长制等工作机制作用,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巡护责任,对40处列入山西省候鸟重要迁徙通道范围及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要细化责任分区,逐点确认巡护责任,落实责任人,持续加强野外日常巡护。2025年7月上报的巡护值守责任清单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并向省局报备。三是排查隐患风险,组织人员常态化开展“清网清套清夹”,重点排查危及鸟类种群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彻底清除张网捕鸟、毒鸟、布设禁用猎捕工具等现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持续做好鸟类人工繁育活动场所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来源鸟类借人工繁育渠道“洗白”。
健全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推动将管人护鸟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巩固多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全链条监管的共同保护格局。加强与民间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协同联动,不断充实鸟类保护力量。同时,进一步落实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机制,对鸟类致害严重的县,可积极申请纳入国家林草局鸟类补偿试点,实现保护鸟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双重目标。
积极宣传报道,展示保护成效。要立足春季候鸟迁飞期保护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开展鸟类保护宣传报道。一是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短视频、报刊等各类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结合“爱鸟周”等线下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鸟类保护。二是重点针对鸟类分布区周边群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区域,宣传鸟类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突出春季候鸟迁飞保护,积极宣传典型案例、护鸟经验做法等成果,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扎实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各地要组织疫源疫病监测站持续加强候鸟迁徙停歇地、繁殖地等集群活动区域鸟类的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日常野外巡护、监测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对发现的病弱、受伤等情况的鸟类及时开展收容救护,经救治康复的个体,及时组织放归自然。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要做好各监测站实地督导、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预警等工作;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发现野生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及时处置并通报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