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23日电(记者 关俊龙)邮寄或随身携带的“大牌”仿品、盗版文创产品,能顺利通关吗?太原海关给出明确答案:不行。
4月23日,在山西省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太原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新闻发言人尹亮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海关一旦发现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且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将依法予以扣留。不过,如果旅客或收寄件人主动向海关声明放弃,经海关同意后可不被扣留。
尹亮进一步解释,如果当事人认为被扣留的物品未侵权或属于自用,可以向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他同时提醒广大旅客和收寄件人,出行或邮寄前应提前了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携带或邮寄侵权物品而影响通关,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