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8月11日电(宿义)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朔州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以及一批典型案例,既是对“十四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总结回顾,也是对标法典、开启新征程的庄严宣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也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8月15日落地施行。朔州立足晋北边塞区位,坐拥桑干河上游生态廊道、绵延明长城文化遗存,肩负京津冀水源涵养、边塞文化遗产保护双重使命。
白皮书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朔州两级法院坚持刑事惩戒、民事追责、行政监督、公益修复协同发力,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89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92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50件,妥善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右玉法院审理的王某刚等31人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依法判令行为人承担治理修复、惩罚性赔偿费用119万元,该案3倍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为全省首例,充分彰显生态损害“损害担责、修复为主”的绿色司法导向。
在特色机制建设上,朔州中院构建“1+6+N”“长城·桑干河”环境生态文化司法保护协同体系,出台“1号”“2号”司法保护令,划定长城、桑干河沿岸生态文化保护红线;在桑干河沿线设立4个生态资源保护法庭,在应县设立全省首家木塔文物保护法庭,在山阴广武、右玉杀虎口打造古长城司法保护基地,在平鲁设立专门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形成“环保法庭+生态修复基地+巡回审判点”全域保护格局。全市法院实行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组建7支专业化环资审判团队,选聘环境科学、水文地质、文物修复领域28名专家组成智库,吸纳35名志愿者组建法官志愿服务队,同时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部门完善行刑衔接配套制度,打通生态执法与司法闭环。
坚持惩修并举、治宣同步,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推动环资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矿。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活动41次、巡回审判12场,覆盖群众近3万人次,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生产生活理念。
本次同步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覆盖失火毁林、非法占用公益林地、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多发类型,包括昝某上坟明火引发林地失火案、曹某非法占用国有公益林地案、高某马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何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通过“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普法警示”模式,直观诠释法典理念,明确生态违法法律后果,成为落地生态环境法典的“活态教科书”。
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关注的长城与生态叠加保护、资源型城市矿区生态修复、桑干河流域协同治理等问题,发布人逐一作答。朔州法院将长城、古堡烽燧等文物损毁案件统一归口环资庭审理,坚持追责与修缮复绿同步推进;摒弃“一判了之”,用好补植复绿、劳务代偿、预缴生态修复金等修复性司法手段,建立修复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严防“纸面修复”;依托“长城·桑干河”保护框架统一流域案件裁判标准,常态化开展沿河勘验巡查,并积极谋划桑干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合力守护上游水源涵养屏障。
下一步,朔州全市法院将持续统一裁判尺度,精心办好法典实施首案;持续深化府院联动、行刑衔接,打通线索移送、证据固定、修复执行全链条;强化环资审判专业人才培育,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以最严格生态司法保护桑干河清水、长城文脉、塞上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朔州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