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5日
国际刊号:ISSN1004-3799 国内刊号:CN14-1155/G2 邮发代号:22-101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山西公安重拳打击“舆情敲诈”!两起典型案例曝光

2026-08-14 16:05:16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山西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坚决斩断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勒索的黑色产业链,现集中曝光两起舆情敲诈典型案件。

马某等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

太原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媒体从业人员)伙同崔某某等人,自2023年至2026年间,冒充记者身份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大量账号,采取先编造虚假负面舆情、后以删帖为要挟的犯罪手段,专门针对太原市十余家企事业单位实施犯罪,该团伙先后编造水质污染等严重失实信息制造社会恐慌,进而胁迫受害单位与其控制的企业签订高额合同,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并伴随实施网络暴力导致部分企业关停受损,其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刘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太原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纠集周某某、闫某、马某等人成立所谓某某俱乐部,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自媒体账号,形成搜集负面信息集中发布虚假视频坐地起价勒索的黑色产业链,专门针对山西省内知名企业实施敲诈,该团伙通过无中生有、断章取义发布企业被执行巨额款项等虚假舆情制造恐慌,待企业联系删帖时,以加入俱乐部”“签订推广协议”“举办年会为名索要高额费用,累计敲诈勒索金额达12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敲诈勒索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企业应增强法治意识,面对不实舆情应通过正规渠道澄清事实,切勿向不法分子妥协支付封口费,助长犯罪气焰。

如发现有人利用网络舆情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田文璐】

视频推荐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