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编辑部
打开手机,点一份外卖;出门前,叫一辆网约车;睡觉前,刷一下购物直播……在新就业形态不断被普及的今天,灵活就业人员以高度可见的方式嵌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场景。据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预测,2026年中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预计达3.2亿人,占城镇就业人口比重超过40%,这表明灵活就业正式从就业市场的“补充形式”转变为“重要支柱”。
然而,“灵活”二字看似自由,实则暗藏隐忧。当灵活就业不再是边缘现象,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便被摆到了台前。同样作为劳动者,数亿拥有正规单位的劳动者受到劳动法保护,但仅因灵活就业人员与雇佣平台的关系界定模糊,就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导致多项劳动权益处于“裸奔”状态。
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对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有关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保障制度建设,已经列入未来五年的政策日程,一些平台公司也推出创新措施,携手政府推动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但这注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面对工时灵活、工作地点机动、社保缴纳困难等一系列权益保障难点问题,如何健全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为“灵活”提供“稳定”,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需要很长的时间探索。
“灵活”的工时,谁在定义
在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中,工时管理是近几年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这两条规定,对于绝大多数灵活就业者来说几乎是一纸空文。
问题不在于法条本身,而在于它和现实之间隔着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传统劳动者的工时由企业统一安排,有打卡、有考勤。但灵活就业者的工时,被切割成了一个个碎片化的“订单时间”。以强烈依托平台的滴滴司机、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者举例,平台派单,你接单;你不接,单子就给别人。表面上看,接不接单是自己的选择,但实际上,为了维持稳定的收入,就不得不持续在线、持续接单、持续工作。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检察院在办理当地首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时发现,辖区内快递和外卖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这并不是个案。在全国范围内,“以非全日制之名行全日制用工之实”的乱象频频出现。有灵活就业者签署了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约定每天工作4小时,但用人单位却单方面增加大量无关工作任务,导致每日实际工作时长长期稳定在8小时以上。企业打着“灵活用工”的幌子,行的是“全日制用工”之实,还不愿承担全日制用工应有的保障责任。
工时困境的另一个维度,来自算法的“无形之手”。平台通过僵化的时限设定、绩效激励等手段,无形中加剧了劳动者的过度劳动。有外卖骑手表示,订单派发后的倒计时不会因为下雨天、商家出餐慢、顾客联系不上而停止,“1公里可能只给2到3分钟”。于是,骑手们在“不能超时”和“不能超速”之间艰难权衡。
更值得警惕的是“隐性加班”。对于远程办公的灵活就业者来说,由于工作地点太过机动,工作与休息的边界日趋模糊。用人单位通过微信、邮件随时随地布置任务,劳动者即便在家也处于“随时待命”的状态。这种隐性的、碎片化的时间侵占,比传统的加班更难量化、更难维权。
当然,事情具有两面性。一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将劳动法工时规定适用于快递、外卖、网约车等灵活就业行业,但这一诉求至今未能落地,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灵活就业者为了增加收入,主动加班的意愿远强于正规就业者,也让监管执法难以介入、无从着手。正如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惠元所说,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工时过长本质上是一个经济激励结构问题。在现行平台计酬模式下,劳动者收入与其在线时长和完成单量强绑定,在“多跑多赚”的激励下,劳动者被算法诱导着自愿超时劳动。如果能落实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的休息权,最直接的效果是降低过劳引发的交通安全风险和减少职业健康损害。
工时问题暴露了灵活就业权益保障的一个核心矛盾:灵活就业者的工作方式变了,但保护他们的规则没有跟上。如果“灵活”可以成为企业规避责任的挡箭牌,如果算法成为隐形“监工”,那么谁来为这些灵活就业者划定一条安全的边界?
“灵活”的社保,谁来买单
如果说工时问题关乎的是“眼前的辛苦”,那么社保问题关乎的就是“后半生的安稳”。
对于灵活就业者来说,社保的困境首先卡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上——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法将“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作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但许多平台通过“众包协议”“个体工商户注册”等方式切割法律关系。正因为劳动关系模糊,平台企业缺乏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硬性约束。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指出,平台经济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行业标准体系。而灵活就业群体也并非都热切期盼参保——这就形成了社保缴纳“两头不热”的困境。
为什么“不热”?
一方面,从灵活就业者的角度出发,由于参保缴费完全自主决定,不少人缴纳社保的意愿较低,更倾向于将这部分钱变成当月到手的现金流。今年35岁的张峰已经从事外卖配送工作5年,他说,“我一个月不休息的情况下能挣1万元左右,但在大城市,房租、日常开销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还要给老家的父母、孩子寄钱。如果再拿出一两千元缴社保,到手就所剩无几了……”他的话可谓道出了亿万灵活就业者的心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显示,若要求骑手个人缴纳社保,约23.5%的骑手明确表示“不愿参保”;38.9%的骑手仅愿将月收入的5%以下用于社保。
除了经济压力,还有流动性带来的顾虑。老家在陕西某个县城的滴滴司机老马现在在省会西安跑车,在他眼中,西安只是暂时的落脚点,“在此地交社保,之后回了老家怎么办?”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正在逐步放开,社保关系也可按规定跨地区转移接续,但对流动性极强的灵活就业者来说,参保地如何选择、断缴后待遇如何衔接、手续如何办理,都是实实在在的顾虑。
另一方面,从用人平台角度出发。在现行制度下,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而一旦承认劳动关系,用人平台就要承担相应的用工成本——这直接触及了用人平台的利益。于是,一些平台企业通过合作协议、承揽协议等形式替代劳动合同,规避建立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定义务。
更棘手的是职业伤害保障和失业保险的缺位。从国家统计数据来看,灵活就业群体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可以实现不同程度覆盖,唯独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存在明显短板。灵活就业群体中,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每天都在路上奔波,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一般职业。但现行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直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职业伤害,往往因用工主体复杂、劳动关系难以确认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失业险更甚。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目前失业保险仅覆盖建立劳动关系的正规就业人群。多数灵活就业者往往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因意外不能继续工作,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将格外凸显。
本质上,灵活就业者的社保困局是一套为传统劳动关系设计的保障体系遇到了一个不再依赖传统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当3.2亿人的后半生悬在“参保”与“不参保”之间,这个问题已经不只关乎个人选择,而是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利益。
破局:为“灵活”探索一份“稳定”
随着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在稳就业、保民生、促稳定中发挥着“蓄水池”与“稳定器”的作用。面对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保障难题,国家、平台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面努力破局,致力于健全灵活就业群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同年12月,国务院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抓紧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今年7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完善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并提出“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持续扩大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这些来自顶层的政策信号,勾勒出一条清晰的路径:灵活就业者的权益保障,已经从“要不要做”进入了“怎么做”的阶段。
制度的“破壁”也正在提速。今年5月,人社部推出“一放开、三灵活”工作举措。“一放开”是指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三灵活”则是:参保地灵活——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灵活——可在规定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时间灵活——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这意味着,一个在异乡打拼的灵活就业者,终于可以没有顾虑地在工作的城市为自己缴上一份养老保险了。
而最令人瞩目的突破,来自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2年7月,人社部等10部门在7省市不以传统劳动关系为前提,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6年6月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达到2990.2万人,对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的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今年7月,根据人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多平台就业的特点,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方式,确保新就业形态人员能纳入制度保障、平台企业方便参保,同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进一步提高制度运行质效。这项制度被形象地称为“新职伤”,有效填补了灵活就业群体在职业伤害保障方面的空白。
平台的行动也正在跟进。2025年以来,多家头部平台企业相继宣布为骑手缴纳社保。京东宣布为全职外卖骑手缴纳“五险一金”,目前已覆盖约15万名全职骑手;美团推出养老保险补贴方案,以参保地缴费基数下限为基准补贴50%的养老保险费用,2025年11月推广至全国。这些来自市场端的举措,正在将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保障。
地方的探索也各具特色。2025年7月,安徽省通过了《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同年8月,江苏常州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明确要求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的,企业应设置强制休息规则,20分钟内不再派单。广东广州海珠区则组建了全国首个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
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从顶层设计到企业实践,一张为灵活就业群体兜底的保障网正在编织。然而,法律的修订需要时间,制度的完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薛惠元所说,仅在旧法框架内“修修补补”远远不够,新就业形态在工时计算、管理方式、风险分担等方面与工业时代传统用工模式有着系统性差异,因此至少需要一部行政法规层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实现对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系统性、规范化管理。而这更需要从灵活就业群体的核心关切入手,逐点突破。
本文刊登于《记者观察》2026.8(上)第22期 总第7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