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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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诱惑”之下,何以保障校门口的安全?

2024-01-29 16:52:21 来源:记者观察网

本刊记者 贾景云

近年来,以中小学生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食品、用品越来越丰富。在中小学校园中,“五毛”食品、“网红”玩具以诱人的外包装以及噱头,在中小学生群体中流行开来。据调查,这些风靡于中小学生群体的产品多为“三无”产品,质量和安全都欠缺保障,并产生了一些较为恶劣的影响。如近段时间以来流行的“萝卜刀”“鼻吸能量棒”等“网红”玩具,不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还有着不良引导等更深层次的危害。

针对这一在中小学校园广泛存在的“危险诱惑”,近年来,教育部、市场监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相关的检查与整治工作,但往往效果有限,未能彻底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当前,校门口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

“五毛”食品、“网红”玩具为何在中小学群体中如此风靡?其风靡带来了哪些危害?对此,我们又该如何守护中小学生的安全成长?

校门口的“危险诱惑”

“上学前‘吸’一口,下课后‘吸’一口”,近期,继“萝卜刀”之后,一种名为“鼻吸能量棒”的玩具成为中小学生的“新宠”,这种由塑料外壳包裹,上方有1至2根塑料细管,鼻子凑近可闻到薄荷、樟脑等内容物气味的物品,商家宣称“安全无毒、提神醒脑”。事实果真如此吗?

据调查,这种以“上课提神”为噱头并宣称“纯天然植萃配方,安全无害”的“能量鼻吸棒”,实质上多为“三无”产品,在其商品详情页上,大多并未写明产品具体成分。

对于“鼻吸能量棒”的流行,不少家长表示担忧,“这款产品含有樟脑,大家都知道樟脑丸可以杀虫,孩子正值身体发育期,直接吸入樟脑气体,对健康危害很大。”

这一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对此,长江航运总医院耳鼻喉科医生程婷介绍:“‘鼻吸能量棒’主要由薄荷脑、冰片、植物精油等成分构成,气味多样,有些甚至还加入了多种烈酒成分,短期或具有一定的‘开窍提神’作用,在鼻塞、头晕的时候暂时用来通气、提神不会有明显副作用。但若作为提神醒脑的依赖工具来长期过量使用,则极易对人体造成多种伤害。”她强调,“由于儿童鼻腔、呼吸道黏膜屏障保护功能发育尚未完全,因此对于仍处于学龄中的孩子来说,长期使用会对鼻黏膜造成损伤,且容易上瘾。长期大量吸入樟脑,还会对呼吸系统、神经系统造成负担。”

“鼻吸能量棒”流行的背后,更令人担忧的是:“鼻吸能量棒”近期在中小学校园的“走红”并非偶然,也绝非个例。近年来,许多商家围绕中小学生的消费需求,生产了许多具有猎奇性等特质的食品、用品,这些迎合中小学生兴趣而生的产品,风靡于中小学校园中,颇受中小学生的青睐,其中很多便是“鼻吸能量棒”之类的有着极大安全隐患的商品。

而打开这一消费市场的窗口,多为校门口的小商店。中小学校园及周边200米内被称为学校的“安全区域”,现如今,这一安全区域似乎变得不那么“安全”。

走进这些小商店,在琳琅满目的各种食品、文具、用具中,不乏“五毛”食品、“网红”玩具等十分受欢迎的商品。但由于这些商品多为“三无”产品,属于不合规产品,其所产生或即将产生的安全隐患不免让人十分担忧。

在颇受中小学生欢迎的“五毛”食品中,如“空心脆”“小牛排”“火锅肉”等小零食,看似诱人的背后存在诸多让人难以忽视的安全隐患,比如其包装大多比较简陋,很多包装上找不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而且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等问题,损害学生身体健康。

而相比于“五毛”食品这类“三无”食品,“网红”玩具所带来的伤害同样不容小觑。近年来,“网红”玩具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如湖北经视2021年7月12日报道,武汉一个9岁女孩玩水晶泥视力受重创,医生诊断为硼砂入眼导致角膜受损;《半岛晨报》2023年2月15日报道,大连一名10岁小学生持续玩了四五个小时“假水”玩具后,双手开始红肿,伴随着麻痒刺痛。医生怀疑是“假水”中含有硼砂,孩子接触久了,从而导致孩子双手红肿……这类在中小学生群体中流行的“网红”玩具,多为“三无”产品,安全性难以得到良好的保障。更有甚者,还将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如前期流行于校园的“萝卜刀”,很多家长担心其存在安全隐患之余,还有着暴力引导等风险;此外,据调查,还有一些充满性暗示意味的“擦边玩具”在学校周边售卖,严重干扰着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

难以消除的背后

要想更好地整治校门口的这类“危险诱惑”,需要搞清楚它们为何如此受欢迎。据了解,这类商品之所以受到中小学生如此青睐,主要有以下原因:产品设计新颖,包含中小学生喜欢的元素如动漫形象等;价格低廉,容易得到;互联网的宣传与社交媒体的分享,部分商品宣传契合中小学生学业压力之下的解压需求等等。

近年来,针对校门口的这些“危险诱惑”,我国各地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整治活动,整体上起到了一定的规范管理作用,但实践过程中,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往往收效有限,这一“危险诱惑”始终难以消除。

“危险诱惑”难以消除的背后,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因素。

相关标准少

“这与相关的标准较少,执法困难有着很大关系。”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表示,“针对未成年人商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较少,实践中监管难度较大。缺乏明确、具体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方面助长了不良商家抱着‘钻空子’的心态进行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也导致有关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缺乏具体可参考的依据。”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全国妇联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加大“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抽查检查力度,严禁劣质有害产品进入校园。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让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危险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产品安全质量知识进校园”活动,会同妇联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孩子科学选择、正确使用玩具和学习用品。

通知印发后,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在通知印发的几天后,有网友在实际走访了多家校门口的小店后发现,类似于“萝卜刀”“鼻吸能量棒”这些近期“火”起来的“网红”玩具基本已很少见到,店家们纷纷表示,“几天前相关部门来通知过,所以这里已经没有‘萝卜刀’之类的玩具了。”他们在接到相关通知后,主动将这些玩具收了起来。

但与此同时,也不乏“钻空子”的现象。在一家小店里,虽无“萝卜刀”等“网红”玩具,但“伸缩金刚狼爪”之类的玩具却依旧存在,当问及店主这类玩具是否有危险时,他表示,“如果模仿影视剧中‘金刚狼’的动作,的确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他解释道,“对所谓‘网红’玩具包含哪些并不了解,也不清楚具体不让卖哪些玩具。”

对此,有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发现‘三无’产品就会收缴。但由于商品进价很低,往往是被收缴后,消停几天店主继续进货。此外,还有商户将问题产品放在隐蔽的地方,只有学生问才拿货,让人颇为无奈”。

对此,建立一套更为规范、明确的标准至关重要。

“扩大”的校门口

一般意义上,校门口通常指的是学校周边,指学生上下学期间最先、最近触达的空间,而如今,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使用者的低龄化,校门口的“实质空间”已不再局限于实际空间中的学校周边,更是延伸到网络空间。因此,针对校门口的“危险诱惑”的整治,只局限于学校周边的小店,显然已远远不够。

如果细细探究这些“三无”产品是如何到中小学生群体中的,我们会发现,学校门口的小商店绝非唯一渠道。近年来,随着用网群体的逐渐低龄化,校门口在“实质空间”上的范围在无限“扩大”。

相比于线下小商店里的“网红”玩具,线上的类似产品更是“量大、花样多”,且线上商家在做宣传时,目标群体也直指学生等未成年人。如近期饱受争议的“鼻吸能量棒”,在网上搜索,会看到更为五花八门的样式,有的商铺宣传广告直接写着“上课防困”“答题思维更清晰”等,而在其评论区,也明显能看到很多学生留言。针对当前存在的争议,部分客服表示“近期风波较大,暂时不卖给学生”,但相对于这小部分群体,更多则是“不受干扰,生意照做”。

另外,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网络对于中小学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小学生与校门口的小商店甚至呈现一种不同于传统消费者与经销者的“反哺”关系。“现在的孩子特别潮流,玩‘梗’玩得比大人都厉害,这些新奇好玩的玩具销量特别好。”一位学校小商店的店主表示,“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或者外地出现新的好玩的,小孩很快就会知道。现在我们都是根据他们的需求来进货,他们喜欢什么,我们就卖什么。”但由于中小学生的心智尚不成熟,这种“予求予供”的方式极易诱导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如此,便形成了“恶性循环”。

何以保障校门口的安全?

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是我们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未来,如何克服现有困境,为他们提供一个更为安全有保障的校园环境,是一个需要多方协力、共同克服的时代难题。

有网友曾直言,当前“危险诱惑”在中小学校园内流行的根本,是多方责任的缺位。因此,要想保障校园安全,需要多方填补责任缺位,填补“责任拼图”。

其中,立法是根本。近年来,为保障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出台了多项保护性法律法规,如针对生产商,规定若要生产针对未成年人的商品,需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此外,2022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还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面对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专项治理工作通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现象。但在实践中,由于涉未成年人的商品种类繁多,违规的界限较难判定,执行上仍存在较多困难。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尚东建议,“需要完善立法,从源头上规制不良商家层出不穷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考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关于未成年商品的有关规定,将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零散规定进行整合,同时配套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与此同时,多方的协同配合也十分必要。“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抽查力度确保涉未成年人商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均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可以和教育部门、学校联合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其主动减少购买相关商品倒逼生产者减少生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姚金菊说道。

 

本文刊登于《记者观察》2024.01(上) 第1期 总第621期,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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