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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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扎实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2024-04-17 13:57:27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17日电(记者 关俊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4月17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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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高度重视。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26个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目前,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列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13710”进行重点督办,实现了普查工作的高位推进。

据介绍,2024年4月1日,山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和117个县(市、区)全部按照双组长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从2024年5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0日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普查的关键阶段。将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普查底图、采集软件,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信息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调查。对于复查文物,逐一核准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现状情况,补充更新相关信息,重点是掌握当前最新状况,了解“三普”以来变化情况。对于2012年以来已经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实地开展现场调查,采集文物基础信息。对于本次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要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开展文物认定提供依据。

下一步,山西扎实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山西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切实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高质量发展胜势,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提供坚实支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丰沛养分。

【责任编辑: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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