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戒毒人员指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患有各种疾病且较长时期内无生命危险,因残疾、治疗、康复等原因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或有其他原因需特别照管的人员。病残戒毒人员因其身体的特殊性,一般不能参加正常的学习、队列、康复训练及习艺劳动,给日常戒治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和不确定性。因此,如何有效加强病残戒毒人员管理成了当前戒毒人员收治工作中一个不容回避、值得高度重视、用心探讨的重大课题。
病残戒毒人员管理面临的问题
民警日常管理理念转变不及时。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过程过于因循守旧,不会分类灵活掌握戒毒人员管理办法,一味追求普适性,忽略病残群体的特殊性;二是担当缺位,摒弃威严,甚至出现不想管、不会管的现象;三是忽略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患病者”的三重身份,弱化教育救治职责。
病残戒毒人员居“病”自傲。日常管理过程中,此类人员漠视管理制度,拒不接受教育矫治,对戒毒民警的管理和教育不予理睬。更有些病残戒毒人员要挟民警,扬言因民警看病不及时导致病情加重,想找分管所领导和上级部门“要说法”。
容易发生“报团取暖”现象。一些逃避戒治的戒毒人员,容易跟病残人员勾结一气,为其出谋划策,共同商议对抗戒治的策略,以达到消极戒治的愿望。
病残戒毒人员存在心理障碍。一些病残戒毒人员因长期吸毒,基础疾病多,往往又伴有亲情、友情缺失,基本无探视会见,导致其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对于场所宣传的积极戒治、顺利回归存在一定的抵触和逆反心态。
本所病残戒毒人员代表性案例
戒毒人员田某,男,50岁,山西省大同市人,曾为某国企工作人员。因吸食海洛因多次强制戒毒,其自身患有高血压、脑梗、左腿残疾等疾病。该戒毒人员下队后,表示因为自己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导致胸闷、头晕、没有力气,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以此为由不参加日常习艺戒治、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活动,就算勉强参加,也是消极应付。据向其他戒毒人员了解,田某平时在班里也不与其他戒毒人员交流,独来独往。在一次民警夜间值班期间,田某假装晕倒,谎称病情发作,后经检查,其血压虽稍微偏高,但是仍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出现昏厥症状。之后,田某一直凭借个人丰富的“戒毒经验”,对抗大队民警,给大队管理带来极大的被动。
病残戒毒人员管理办法探讨
如何做好病残戒毒人员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应当立足实际,把脉问诊,因人施策,对症下药。
转变理念。要将转变执法理念作为首要任务来完成,结合《戒毒条例》及病残戒毒人员收治管理现状分析,进行再学习、再提升,及时摒弃传统思想,不断改变对待病残戒毒人员的认知和管理态度。例如,上述案例中田某成功矫治也是从民警“放低”身段、关心其病情、因病施策开始,期间采用了调整工种、降低戒治要求等策略。其实,有时候暂时的“不公平”是为了更好地“公平”,暂时的“区别对待”是为了更好地“一视同仁”。另外,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让其明白吸毒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强化其身份意识、角色意识,促其端正戒毒态度,积极投入到日常戒治中去。
医疗跟进。虽然一部分病残戒毒人员确实存在“小病大讲、小病大养”的情况,但不能将所有人一概定性为“装病”,医疗部门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病情复查及身体状况评估,及时跟进诊治措施,消除其对病情的担忧和对抗治疗的情绪。田某下队后,考虑到其对高血压病情和其他病情是否会加重的重重顾虑,经戒毒医疗中心和所领导决定,让田某前往运城市最权威的医院进行检查。专家检查之后,对其病情发展及康复给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此次离所就医,主要有两方面作用:一是可以让田某感受到民警对其病情的关心,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其感恩之心。二是驻地医院的权威性,可以让其正确认识及对待病情,消除思想上的过多顾虑。后来证明,此次外诊的确是田某改变的转折点。
部门协同。对于病残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需要医生、护士、康复训练师、心理咨询师等多岗位人员的密切配合。这就要求戒毒民警要及时与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做到协同联动,形成管理矩阵。在田某的管理过程中,除定期到戒毒医疗中心进行复诊护理之外,同时要求康复训练中心进行针对性训练,学习国学操、八段锦等健体项目,心理咨询中心及时介入,进行SCL-90测试、个体咨询、危机干预等措施,从身体和心理方面给予其极大帮助。后来的评估指标显示,其身体情况有了较大改善,重要的是心理测试指标好转,趋于正常。
情感共鸣。病残戒毒人员身体的缺陷和其吸毒的经历,使其回归社会后认可度接纳度极低,受到来自亲戚朋友及社会的歧视和远离,这是造成其不断复吸的重要原因,更是入所后相对于正常戒毒人员,此类群体想搞特殊、要求差别管理的重要原因。所以,要想让其认同并服从戒治管理模式,首先戒毒民警要学会与其“交朋友”,也要关注其交际问题,达到真正的情感共鸣和认同融合,这样才会为所有矫治办法提供极大的情感支撑。针对田某的情况,大队民警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发掘优点。对田某的成长、求学、工作、生活等进行全面了解,并以此为突破口,向田某了解其成长和国企工作期间的趣事、难忘的事。期间,相似的农村童年生活、正式工作经历、党员身份,都让田某表现出了强烈的情感共鸣。
激发动机。一方面,在情感上认同其过去的精彩人生,提出期望;另一方面,对其自己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比,提出适度的批评。通过“激将法”让其做到知耻力行,从而激发其改变现状、决心戒毒的动机。
增强信心。民警在网络上下载了中国残奥会运动健儿的精彩表现,并在多次谈话期间要求其一同观看,让其能够认识到虽然自身存在身体残疾的问题,但也可以积极努力做出不凡的成绩,并可以学习到运动健儿身残志坚、敢于追梦的优秀品质。
严管厚爱。在之前的各项措施取得成果以后,要预防戒毒人员出现因区别对待造成的差别心理,也要防止其对自身要求的不断降低,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民警要及时进行管理对策及措施调整,面对病残人员,不能心有余悸,要及时将“不公平”管理转为“公平”管理,在管理奖惩方面一视同仁,彻底清除其有别于他人的思想。一是强化直接管理,民警要亲自安排监督病残戒毒人员的生活、就医、学习等,强化监控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脱管失控现象;二是对于病残群体的日常表现,要及时进行奖励和惩处,严格惩戒力度,杜绝“熟视无睹、网开一面”的情况发生;三是根据其身体状况,要求其参加力所能及的教育矫治活动、习艺劳动等项目,并制定适宜的考核标准,杜绝出现毫无底线的情况;四是选人用人要公平公正,对于表现突出的病残人员,可以委以重任,培养其责任意识,杜绝出现民警歧视、同伴歧视的情况。后来,戒毒人员田某在大队担任班组长职务,且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良好。
反思及启示
病残戒毒人员数量的增加,无疑会增加日常管理中的难度,但从田某成功案例的经验来讲,要有以下几点认识,或许会对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思路:一是对于刚接触的病残戒毒人员,不要疑心过重,总认为“小病大养”,而是要科学确诊病情,再依据医院诊治情况进行判断;二是对于此类人员,或许多一些关心就会让其多一些信任、多一些感恩,除了正常的医疗手段外,也要积极寻求其他方面合适的辅助手段;三是要勤于动脑,敢于管理。要积极寻求管理办法,也要注意不能退缩,要真严真管,敢严敢管。四是切忌一票否决,不要因为一件事将一个人完全否定。出现问题后,应该积极发现该戒毒人员的自身特长,并通过各种手段发挥其特长,激发其戒治热情。(本文作者系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刘润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