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7日
国际刊号:ISSN1004-3799 国内刊号:CN14-1155/G2 邮发代号: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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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戒毒场所智能安防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4-12-25 10:20:21 来源:记者观察网

当前,信息科学技术发展方兴未艾,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引领助推作用日益明显。如何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场所安全保驾护航、打造智能安防,成为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信息化建设的首要目标。

戒毒场所“智能安防”是指信息化时代人与智能系统融合在戒毒场所安防工作中的创新运用,即以提高风险感知防控能力为目标,通过布设在场所环境、人员身体上的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将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场所安防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精细化管理,构建功能完善、高度整合、实用高效的场所安防体系,提升场所安管理预判预警能力,用科技手段满足场所安防信息管理的各种现实需求。笔者以新店戒毒所为例,就戒毒场所智能安防建设现状,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目标任务,谈几点认识。

戒毒场所“智能安防”建设成效

近年来,新店戒毒所紧紧围绕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总体部署,聚焦统一戒毒模式落实、“六型戒毒所”建设等中心工作,将“数字戒毒所”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创新性任务抓紧抓实,持续完善场所信息化软硬件设施配备和应用推广,数字戒毒所架构基本成型,信息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成为引领保障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是基础网络承载能力全面升级。按照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网络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所基础网络进行“四网合一”光纤升级改造,完成信息网络地址分配、带宽扩容、设备命名等网络升级改造任务,实现政法法、互联网、政务外网、电话、电化教学网等网络传输设备“一线通”,减少了重复布线,彻底解决随着信息化终端日益增加带来的网络服务能力和应用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基本完善。指挥中心能够与部、厅、局指挥中心实现视频监控上下联通,并配备了视频点名系统、4G执法实时显示系统、信息数据上报系统,为实时监控、执法监督、视频调动、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是智能安防体系框架初步成型。我所利用三年时间,分批次完成了300多路模拟监控高清化改造,戒毒人员宿舍全部配置400万带拾音功能的摄像头,提高了场所态势感知能力。对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电子围栏等安防系统操作平台进行升级,采购流媒体服务器、万兆核心交换机,部分区域实现了移动侦测、人脸识别、声音采集、重点部位视频轮巡等,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提供的信息更加丰富多元。在管教二门部署了金属、电子产品检测、车底扫描、生命探测等设备,建设了智能门禁、周界报警、电子围栏等安防系统,场所多级防线基本建立。同时,为视频监控、门禁、服务器等重要设施配备应急电源,确保了安防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四是数字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完善信息化工作制度流程。制定网络安全、数据管理、项目建设等制度11项,健全监控回放、视频拷贝、数据调阅等相关流程8个,信息化工作做到有规可依。完善无纸化办公机制。结合场所实际,将信息发布、档案调阅、故障保修、用印管理、公车管理等行政事项实行网上审批,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化设施每日巡检和故障申报服务制度,做到小故障当日处理,大故障三日内办结,提升了信息化设施运维服务质量。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定期对政法网、政务外网、互联网进行情况进行监测,常态化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隐患排查,筑牢了网络安全防线。完善信息化培训机制。制定信息化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确保民警职工熟练掌握职责所需信息化相关技能。

智能安防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新店戒毒所安防信息化水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因理念、技术、资金、管理等因素制约,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智能安防系统架构设计有待完善。受限与理念认知、工作机制等客观原因,一方面所内安防设施根据需求由警戒科、信息科两个部门建设,另一方面是现有安防设施建设跨度大,有的建设于五年前,有的建设于近几年,导致安防系统型号多元,相互兼容困难,数据不能共享共用,制约了安防数据汇聚集成,给后续信息共享、综合应用带来困难。

二是场所信息化管理应用能力仍需要加强。信息化专业人员缺乏,新招录的专业人员没有用在专业岗位,缺乏精通信息化技术和戒毒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现有人员主要负责信息化行政管理工作,对信息化核心业务一知半解,日常运行维护完全依赖第三方公司服务保障。业务部门人员信息化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甚至有些民警职工对信息化系统存在偏见,在应用上有畏难或者抵触情绪。指挥中心人员既有警戒科监控人员、也有由科室民警组成的政务值班人员、还有司法院校的实习人员,各类人员信息化系统实操能力参差不齐,仅仅能满足指挥中心接听电话、收发传真、视频监控等基本功能,各系统功能了解不全、不充分,业务考核难,信息化应用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

三是安防技术科技综合应用的体系尚未建立。智能安防需要结合场所实际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融合拓展,场所在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表现在:场所门禁、电子围栏、激光对射等安防各子系统孤立运行,无法形成系统间的联动应用,报警信息没有整合成一个平台推送,降低了处置效率;安防系统长期以作为“事后取证的工具”属于被动式防御。安防数据、预警数据、运维数据等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没有形成通过数据管理、研判、决策的工作机制。

四是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协同仍需加强。业务部门对信息化需求不清晰,在推广应用阶段易出现系统达不到业务功能多样化需求和不完全符合业务规范的情况,系统在操作性、便捷性等人性化设计方面做到不够,在系统使用友好度上还有提升空间。系统运行后,受限于相关制度规定、工作习惯、使用者思维定势等因素影响,导致新建系统在完全取代原先传统落后的工作模式上需要克服重重困难,客观造成安防系统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场所“智能安防”建设路径探析

智慧安防是提升安防工作效率,引领保障场所安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驱动力,也是戒毒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突出统筹规划,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双轮驱动”。推进“智能安防型”戒毒场所建设,不仅要鼓励基层场所大胆创新,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工作中,更要加强顶层设计层面的统筹谋划,厅、局要制订智能安防整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统一规范、标准制定、数据采集和重点项目库,推荐成熟系统和成熟经验,为基层场所的探索创新提供框架设计、建设标准和方向指引,避免基层走弯路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对于基层场所,要以指挥中心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应用成熟高效、简单方便、实用耐用的技术和装备应用,实现对场所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动态监测、辅助分析、协同联动、可视化指挥等功能,推动安防指挥平台与联勤机制有机融合,提升安防指挥效能。

突出基础创新,实现智能安防体系的智慧化升级。以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总体规划为指引,按照《加快推进智慧戒毒建设指导意见》和《智慧戒毒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和任务,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构建一个集感知、互联、智能、预警、管理等“五位一体”的立体化、智能化的智能安防体系。一方面建设集成化、智能化指挥体系。依托安防综合管理平台集成视频监控、门禁、广播、监听对讲、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目标跟踪等子系统,实现数据融合,系统联动,直观展示场所基本信息、戒毒人员和民警的静态信息、收治就医解戒等动态信息,同时围绕空间地理、活动轨迹、文本、图片、音视频等各类的中心数据,运用人脸识别、周界智能分析、行为分析、语音智能分析等技术,打造功能联动、动态管控、智慧管理的集成化、智能化指挥体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可依托视频监控、报警、广播、通讯等子系统,将处置任务准确下达到每个执行单位,同时及时准确收集现场情况,反馈给指挥长快速作出决策、迅速处置事态,全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一体化水平。另一方面实现各类安全事件的远程巡查督导指挥。一是所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可通过实时视频、历史视频和智能抽取等方式对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视频巡查,及时指出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漏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利用视频智能分析技术,可进行禁区闯入、人员越界攀高聚集、值班人员离岗等异常行为的智能识别、自动进行抓拍、录像等证据固定,自动生成违规督导记录,实现由人盯监控到系统看监控的转变,解放警力,提升安防工作效能。三是通过设置检索条件进行录像切片,提取有价值的资料,实现快速检索、目标锁定,既为执法管理等提供证据保全,又为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实现一体化物联网管控。一体化物联网管控基于电子地图模块,与视频监控、门禁、监听对讲、报警、电子巡查、目标跟踪等子系统互联互通,使整个系统更直观、更容易管理和控制,整网设备运行情况一目了然,运维人员可根据监测结果快速发现和排除故障,大大提高运维效率。

资源整合,推动人才、技术与业务需求深度结合。智能安防和传统安防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要在用好传统安防设施作用的同时,重点在提高效率、解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中心痛点难点问题加大系统应用力度,提升安全事件甄别感知能力。一是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筑牢场所安全防线。通过人脸识别比对,解决戒毒人员在重点时段单独活动、混出所区等问题,同时也可通过人脸抓拍点名代替传统的人工点名、手工记录。二是运用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提高周界预警能力。建立以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周界雷达报警系统、电子围栏系统为主的三级防御管控预警体系,场所周界日常管控力度得到强化,应急处置效率明显提高。三是运用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对戒毒人员宿舍区域进行视频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徘徊、打架、倒地等异常行为,自动生成报警信息提示值班民警处置,有效防范和应对自杀、猝死、夜间突发疾病等事件。

紧贴实战,注重项目建设与队伍能力培养紧密结合。智能安防目的最终是为了解放警力、提高效率,是为人服务的,只有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才能发挥出系统最大效能。业务部门使用者对智能安防设施的主观认识、熟悉程度决定了这些设施能否高效使用、发挥出作用。为此,要建立多种分级分类学习培训机制,全员普及培训与技术人员重点培训相结合,不仅培训使用技能,更要强化信息化化理念教育,确保民警职工对信息化系统内心不抵触,熟悉智能安防设施的原理、功能及应用,知晓业务范围内主要功能及操作要领。

提质增效,注重场所借力发展与自主安全的高效结合。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戒毒机关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开阔思路,一方面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省份戒毒工作科技应用的经验做法,一方面积极与科技公司、研究院所进行沟通对接,签订“智慧戒毒”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智慧戒毒联合实验室”,深入推进智能安防技术装备和智能安防软件系统研究,研究制定戒毒技术装备质量标准、管理与推广应用办法,规范装备和软件推广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强强联合、资源共享、力量互补”。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戒毒工作的敏感性、特殊性,牢牢掌握系统运行、数据安全等的主导权话语权,不能让技术受制于人,防止严重依赖第三方技术服务而产生的产权纠纷或者数据风险,确保戒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作者系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吴勤波)

【编辑:王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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