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62件,颁发《云冈石窟第13窟石窟本体三维模型数据集》《国网山西电力以电折煤测算分析数据》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30张,涉及文物、文旅、煤电、物流等10多个领域。”1月3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四十四场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武小勤介绍山西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2023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山西等9个省(市)作为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2024年1月份,山西将“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专班。一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标准、高规格扎实推进这项重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出台登记办法
2024年6月28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数据局等10部门正式印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晋市监发〔2024〕123号)。《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对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申请、审查核准、变更、管理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山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基本建立。
搭建登记平台
2024年7月12日,“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在省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并接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全国统一制证系统。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等三种途径便捷登录。平台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查询、运营等一站式服务。
开展培训登记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走基层·惠万家”活动,举办了多次专题培训,覆盖企业和创新主体上千家。特别是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文物局联合签署《推动文物数据资源和文化衍生品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截至2024年底,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62件,颁发《云冈石窟第13窟石窟本体三维模型数据集》《国网山西电力以电折煤测算分析数据》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30张,涉及文物、文旅、煤电、物流等10多个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肯定。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结合山西产业特点,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数据局、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部门的合作,挖掘山西文旅、古建、各类文物及重点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数据交易流通、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等工作中的运用,全力服务山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