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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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三个管理”检察实践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见效

2025-06-11 15:59:13 来源:记者观察网作者:权建威

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近十年来不断深入推进,从“落实”迈向“全面落实”,再到如今的“全面准确落实”,持续提升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也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全新部署。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上的授课,为全国检察机关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指明方向。襄汾县检察院积极响应,融合各地先进理念与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路径,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为司法责任制的全面准确落实提供了有力实践。

以业务管理“风向标”,锚定司法责任履职靶向

业务管理需具备宏观视野,借助深度的数据统计分析,精准把握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与重要业务态势,从而为科学决策和高效业务指导提供有力依据。

自去年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后,襄汾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在实际操作中,定期组织全面且深入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会,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携手,深度剖析业务数据的动态变化,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办案质效分析作为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分析过程中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找出制约检察业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影响条线发展的关键性问题,避免盲目行事。以刑事检察为例,襄汾县检察院通过召开2024年度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发现,帮信犯罪近年来呈持续上升趋势,长期占据各类刑事犯罪首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统计数据显示,检察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常因公安机关证据收集不规范、侦查方向偏差等问题,导致案件办理周期延长,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为此,襄汾县检察院借鉴先进经验,组建专项攻坚团队,依据案件特点和法律规定,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帮信犯罪的办案指引,明确办案各环节的操作规范、责任主体与时间限制,确保司法责任精准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大幅提升整体办案效率与质量。

在打通业务领域线索移送渠道方面,襄汾县检察院积极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之间的数据壁垒与工作隔阂,强化一体履职理念,构建各方参与、各尽其责的“大管理”格局。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办法(试行)》,制定统一的线索移送标准与流程规范,实现线索的快速流转与高效处理。定期对线索移送与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促进“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凝聚强大的法律监督合力,推动司法责任在多元业务融合中得以切实落地。

以案件管理“全链条”,夯实司法责任运行根基

案件管理是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关键环节,需要从案件分配的源头开始,到流程监控的全程把控,再到结果公正的严格保障,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管理闭环,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位检察官。

在案件分配环节,襄汾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案件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遵循随机轮案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检察官的专业特长、过往办案业绩以及当前办案饱和度等多维度因素,实现案件的科学、合理分配。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启动“指定分案+团队协作”模式,由入额院领导或挑选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检察官担任主办,并组建涵盖不同专业背景成员的办案团队,共同攻克难题。同时,建立健全案件分配异议处理机制,畅通检察官的申诉渠道,保障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

在流程监控方面,襄汾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流程图》上墙“作战”,建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全方位监控体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受理、办理的所有案件及其各个流程节点进行日常巡查,重点加强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办案期限的常态化提醒检查,一旦出现超期办案、程序违规等问题,系统自动发出警报。通过不断强化办案人员对系统操作规范性、监控反馈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院营造重视流程监控、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案件办理高质效的良好氛围。

加强案件管理,不仅要关注案件办理过程,还要重视案件办理结果。为确保结果公正,襄汾县检察院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拟不起诉、改变定性、重罪轻判等重大敏感案件,一律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或检察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形成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以质量管理“硬标尺”,强化司法责任刚性约束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司法责任制落实的最终落脚点,抓好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抓好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检察官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决定性因素,检察官自我管理是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今年3月,襄汾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案件质量“每案必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每案必检”的常态化质量检查机制。在案件质量检查方面,各业务部门组织办案人员对今年第一季度已办结未归档的60件案件质量开展自我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案卷装订不规范、补充侦查提纲针对性不强、检察建议质量不高、文书送达程序瑕疵等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制定详细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涵盖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合规、文书制作等各个方面。组织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业务专家组成评查小组,针对2024年已办结的案件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等方式开展评查工作。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并向承办检察官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质量意识。

在司法责任追究方面,襄汾县检察院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秉持“赏罚分明”的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案卡填录错误频繁、严重影响案件管理与数据统计准确性的办案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培训,督促其改正。对于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存在瑕疵案件的承办人,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反,对于撰写法律文书规范、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办理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成功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的检察官,在绩效奖励、职务晋升、培训深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与重点倾斜。通过这种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让司法责任在严格的奖惩机制中彰显制度的力度与温度,营造积极向上、敢于担当的工作氛围。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今后,襄汾县检察院将持续探索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不断优化“三个管理”,在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道路上笃定前行,不断提升高质效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田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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