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14日电(记者 栗顺平)2025年11月2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五大队民辅警在辖区二广高速437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半挂停在行车道上,却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停车做好后方安全防护,并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得知,司机徐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行驶到此处时车辆突然故障,无法正常行走,便在未摆放警示标志的情况下,贸然修车,全然不顾后方疾驰的车辆。
民警对其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和自己贸然趴在车底修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不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待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后引导其从就近的新荣北收费站驶出。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做出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若无人员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情况下,安全将车移动至应急车道,在车辆后方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要在车后15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若遇上雨雪雾天气,还得将距离延长到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