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6月1日,《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提出,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或者未实行分类投放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你知道,哪些属于有害垃圾?哪些属于其他垃圾吗?6张海报告诉你!
星空有约丨世界首台!AIMS望远镜突破太...
杭州:孤山赏梅
三秦大地奏响冰与雪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