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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督导组赴各市督导隐患整改

——山西省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2020-09-25 17:24:02 来源:山西晚报作者:薛建英

9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自8月30日山西省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来,截至9月13日,全省共排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建、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建筑2085处,已拆除524处;排查发现存在各类隐患和问题建筑7004处,已整改3291处。9月21日,省政府安委办组织11个督导组赴各市开展督导。

针对专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市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开展排查整治。省政府已成立5个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出台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农村自建住宅技术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准入管理办法等农村自建房相关标准和制度,建立起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乱象。

此外,9月21日,省政府安委办组织11个督导组赴各市开展督导。本次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动员部署、措施制定、舆论宣传及调查摸底等情况;第二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台账及整治措施落实等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督导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督办、反馈督导意见等方式进行。督导各市时,至少抽查2个县级政府、3个市直有关部门、4个排查整治对象。

督导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设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督导组严肃问责,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组织开展不得力、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单位和人员,要采取诚勉谈话、集中约谈、责任追究等方式,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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