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6月23日电(袁雁东)6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之间,两名驾驶人王某和李某陆续在大同市浑源县体育休闲广场附近因无证、酒驾被查获,分别被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当日下午,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圪坨中队在县体育休闲广场附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突出检查,14时30分许,民警们在对一辆灰色别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不仅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资质,而且体内酒精含量为47毫克/100毫升,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执勤民警将当事人王某带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正当沙圪坨中队民警办理王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时, 15时25分时,李某在同一路段同样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西坊城中队查获,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毫克/100毫升。
事后,两位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民警们依法对王某和李某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