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1日电(袁雁东 侯文胜)2021年7月24日15时8分,左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浑源县永安街经过东门岗区,遇到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未停车等待,而是不管不顾闯了红灯,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型客车相撞,左某某瞬间被撞倒在地。造成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从东门岗区电子监控视频画面可以看出,相撞瞬间,左某某身体重重摔落地面,头部着地,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爱伤。
从电子监控不难看出,左某某的闯红灯的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小型客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在本事故中,认定左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
浑源交警提示:在通过路口时,务必要观察交通信号灯,同时减速慢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它可能是你骑行路上的最后一道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