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广告语和包装暗示碱性水对肿瘤、痛风等疾病有治疗作用;用缺乏科学依据的“酸碱体质论”编织养生骗局,将并无特殊功效的饮用水包装为“治病良方”……这段时间,碱性水“骗局”引起众多消费者不满。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依靠虚假宣传制造消费陷阱,不仅涉嫌欺诈,还误导了消费者的健康观念,构成了对群众知情权和健康权的危害。商家追求商业利益无可厚非,但绝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手段,否则只会严重损耗品牌信誉,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当前,一些虚假宣传发展出更具迷惑性的新形式。对此,有关部门必须采取针对性举措,早发现、早曝光、早打击,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智、擦亮眼睛,避免掉入虚假宣传陷阱。从监管和消费两端共同发力,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虚假宣传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