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3月30日电(刘月华 李文君)2022年2月22日10时许,李某驾驶晋K****、晋K****挂号货车沿国道209线由南向北行驶至781KM+310M处实施占道超车时,与相向行驶至该处田某驾驶的晋HM****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田某受伤,晋HM****号车乘车人吕某、周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岚县交警大队民警多次与事故双方当事人联系,经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山西省救助基金绿色通道,收集资料为三名伤者垫付前七天抢救费用,期间,因吕某是前期做的手术,花费比较大,岚县交警大队还通过对方车辆的强制保险为其垫付部分抢救费用。但田某、吕某二人还需要大额的治疗费用,大队再次通过山西省救助基金绿色通道积极收集伤者资料准备为二人垫付七天后抢救费用,3月21日民警再次成功为田某和吕某垫付部分抢救费用。
在本起事故中,岚县交警始终本着“为民解忧、主动作为”的救助理念,切实稳妥把救助基金工作做实、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