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陕西12月6日电(刘锐锐 田乐乐 刘蓉蓉)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各类破坏涉林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辅警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局党委部署要求,近日,成功破获盗伐林木案件1起,用实际行动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日前,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进行日常巡逻时,在志丹县双河镇朱家湾村山上发现一群众正在用油锯伐树,随即展开调查,该群众系朱家湾村民朱某东,在没有任何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村集体刺槐三棵,用三轮车运回家中截成段状,用于烧火取暖。经核实查明,确认其“盗伐林木”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给予朱某东行政处罚: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责令其在原地或异地补种盗伐株树5倍的刺槐。
下一步,森林警察大队及三个中队将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君子爱“材”,取之勿盗,劝君切莫见“材”起意,切莫以身试法。